青海省“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
青海省“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方便残疾人群众申领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享受就业帮扶等事项,进一步推动“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业务流程深度融合,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要求,现就“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具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立足残疾人特惠需求,最大限度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信息共享,明确各方职责,实现针对残疾人申领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事项,依托政务“一网通办”平台和线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让数据多跑路、让残疾人少跑腿,努力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提高残疾人群众申领特惠补贴、享受特惠服务的精准度、便捷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联办事项
(一)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残疾人就业帮扶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依托青海政务服务网,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事项,在线填写一张表单,提交相关材料,通过“一网通办、多事联办”模式在线申请。
(二)线下办理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辖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必要材料,填写相关表格。窗口收件后,集中通过内部流转至联办部门进行办理。
四、工作职责
(一)残联部门
由省残联协调省数据局、省民政厅、省人社厅,负责牵头开展全省“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的方案制定和残疾人证办理推广应用工作。
(二)民政部门
省民政厅负责“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及相关业务推广工作。
(三)人社部门
省人社厅负责“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中残疾人就业帮扶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救助推广应用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配合。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创新方法举措、优化服务模式,加强业务培训,压紧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共同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落地落实落细。
(二)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审管结合,按照“谁审批、谁监
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环节的监管责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应用水平,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的良好氛围。
附件:1.“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申请表
2.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事指南
3.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附件1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申请
表
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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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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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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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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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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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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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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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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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性质 |
□城镇 □农村 |
婚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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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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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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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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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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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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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__省__市(州)__县(市、区)___街道(乡、镇)_____(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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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__省__市(州)__县(市、区)___街道(乡、镇)_____(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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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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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固定收入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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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银行账号 |
(提醒开通金融功能)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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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或 联系人 (非必填)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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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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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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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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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型 |
□新办 |
□换领 |
□迁移 |
□挂失 |
□注销 |
□残疾类别/登记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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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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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初审意见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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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市、区、 行委) 残联 审核意见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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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行委) 民政 审批意见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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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帮扶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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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资格及等级或 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级别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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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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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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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
电子邮件 |
固定电话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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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地 |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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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原因 |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 □被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企业破产倒闭终止劳动关系 □从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 □从各类单位辞职 □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 □终止从事个体工商户 □承包土地被征用等情况 □从事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退出公益性岗位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 □其他:__________(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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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领失业保险金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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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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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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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免申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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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 |
是£ |
否£ |
附件2
青海省“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办理内容
(一)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残疾人就业帮扶
(五)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二、受理对象
残疾人。
三、审批机构
县(市、区、行委)级残联、民政、人社部门。
四、申请材料
(一)通用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1.通用材料;
2.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3.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4.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异地办理时须提供);
5.经常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
1.青海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材料;
2.经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认定为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填写的《青海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批表》或《青海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须写明具体申领内容。
(三)办理残疾人就业帮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本地户籍失业人员和常住地(持居住证)失业人员。
(四)办理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补贴
通用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专区或辖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和材料。
(二)串联审批
根据申请人实际需求,线上线下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事项进行业务流转。
(三)结果反馈
根据申请人所申请办理的事项,办理完成后将结果反馈至青海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六、办理时限
“残疾人证”审核发放需要20个工作日;“两项补贴”审核需要30个工作日;残疾人依照政策即时享受就业帮扶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服务。
七、结果送达
现场自取或邮寄送达。
附件3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