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推进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
青教政法〔2024〕3号
关于印发《青海省推进高效办成教育入学
“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现将《青海省推进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公安厅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数据局
2024年5月10日
青海省推进高效办成教育入学
“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4〕13号)要求,指导全省各地加快推进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政务服务改革相关要求,确保教育入学服务更加高效、优质。通过模式创新、流程重构、数字赋能,整合公安、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资源,优化教育入学审批流程,统一申请入口,实现全程网办,让“线上申请代替线下排队、数据跑代替人工跑”,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助推全省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整理政策类型。对西宁市四区入学政策进行全面梳理,从学生家长角度出发,全面整合梳理入学政策、报名环节、材料提供、审核流程、查询渠道和入学报到等环节要素,形成标准化入学流程和标准化入学规则。
(二)梳理应用场景。梳理教育入学“一件事”应用场景,明确不同应用场景下的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如片区户籍生、非片区户籍生、随迁子女入学、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等不同类别入学需求需提交的各项材料,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三)制作一张表单。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对申请人填写的表单项目进行精简优化,整合形成教育入学“一件事”申请表,实现一表申请。
(四)编制办事指南。以西宁市四区教育入学“一件事”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要素作为标准,编制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指南模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因地制宜、结合属地情况各自制定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
(五)加强数据支撑。对教育入学“一件事”所涉及的数据需求进行全面摸底,明确业务协同所需的具体数据项,责任部门按需高质量推送相关信息,细化教育入学规则和数据核验方式。对已有的各项数据进行归集整理,对照教育入学事项需求逐项进行匹配核验;通过青海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交互,最终由青海省义务教育入学办理系统进行自动获取和比对。各部门应加强数据共享应用保障,确保数据核验、比对工作顺利开展。
三、职责分工
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总体工作;牵头梳理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指南、应用场景、办理流程、申请表单和数据对接需求,以系统融通、数据共享交互的方式进行比对,满足小学入学、小升初等不同群体的入学报名需求,组织全省各地区教育部门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公安部门:实时推送公安户籍登记信息、居住证信息至青海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自然资源部门:实时推送不动产登记数据至青海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时推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至青海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设置教育入学“一件事”统一办理页面。负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设置“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安排专人专岗高效受理“一件事”咨询告知、综合收件、内部流转、结果送达等服务,积极引导群众线上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线下通过“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教育入学“一件事”。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协调联络小组。成立由牵头单位为组长,责任单位为副组长的教育入学“一件事”协调联络小组,逐步建立省、市州、区县三级联络机制,畅通沟通交流渠道,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统筹部署全省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
(二)优化业务流程。教育部门会同公安、自然资源、人社、政务监督等部门开展集中攻坚,完成教育入学“一件事”的材料优化、表单整合、流程再造、系统对接等工作,制定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指引,开展指引解读,强化业务培训。(完成时限:2024年5月—6月)
(三)打造试点示范。选取基础条件好的西宁市城西区作为教育入学“一件事”试点,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依托试点地区对初步制定的材料清单、实施流程、系统平台等内容进行实践,不断优化完善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指引内容,提升工作指引的科学性、实操性。协调联络小组要加强试点地区的工作指导。(完成时限:2024年7—8月)
(四)全面总结推广。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地区经验做法,对各地在工作体系、试点创新、流程优化等方面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教育入学“一件事”在全省范围内应用推广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完成时限:2025年5—8月)
(五)加强综合监测。建立常态化督导和成效监测机制,明确各环节监测部门和职责、监测规则、完成标准等内容,采取定期、不定期调度方式,全面掌握改革落地情况,及时研判分析堵点难点问题,对各地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全闭环监测,确保取得实效。(完成时限:长期)
五、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是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教育入学“一件事”协调联络小组负责总体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调度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强化协同问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对教育入学“一件事”涉及具体事项的业务流程、系统支撑等环节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效。教育入学“一件事”协调联络小组将采取实地调研、明察暗访、专题督导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改革落实情况进行检验测评,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地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问效。
(三)加大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教育入学“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拓宽服务渠道,及时对典型经验做法再总结再提炼,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
附件:1.青海省推进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协调联络小组成员名单
2.青海省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指南
附件1
青海省推进高效办成教育入学
“一件事”协调联络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青海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青政办〔2024〕13号)文件要求,成立青海省推进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协调联络小组,负责统筹做好流程优化、办事指南编制、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业务培训等工作。
组 长:甘昌福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李向东 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鸿林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吕鸿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余应功 省数据局副局长
成 员:李 安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叶庆华 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副主任
范仲渊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顾 玮 省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
黄 辉 省社会保险服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张红梅 省数据局审批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附件2
青海省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青海省教育入学“一件事”。
二、适用对象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适龄入学新生。
三、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四、办理机构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五、申请材料
1.入学申请表;
2.户籍信息;
3.居住证信息;
4.不动产权登记信息;
5.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
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地区政策调整、补充申请材料。
六、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线上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事项,在线提交申请;线下到业务所属办理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属地政务服务中心提出业务办理申请,填写表单提交必要材料。
2.业务流转。工作人员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申请后,将申请数据推送至青海省义务教育入学办理系统,系统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公安、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资源接口,进行自动比对、自动审核。
3.结果反馈
(1)比对、审核成功后,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申请人分配学校、学位,形成入学通知书,并将结果数据推送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时短信通知申请人在青海政务服务网获取办理结果(对分配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上传证明材料申请复核或到办理机构线下办理)。
(2)数据比对失败无法分配学校、学位的,将结果数据推送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时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上传证明材料申请复核或到办理机构线下办理。
七、办结时限
规定时间内统一申请,入学前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理结果
入学通知书。
十、结果送达方式
青海省义务教育入学办理系统在完成受理后,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前往青海政务服务网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咨询途径
提供电话、网络、现场等咨询服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