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商务厅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青海省商务厅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
证明事项名称 |
办理的政务 服务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行政层级 |
设定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层级 |
承办单位 |
开具单位 |
实施方式 |
核查方式 |
1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申请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级 |
《拍卖管理法》第二章第7条:(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商务部2019年第1号令《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整的决定》“二、修改10部规章(一)决定修改《拍卖管理法》第八条的(六)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和“第十一条(六)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为“企业已经购买或租用固定办公场所的书面承诺。” |
法规 |
省商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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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验 |
2 |
无犯罪 证明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
行政许可 |
省、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
《青海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青政办2013第244号)第八条“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
规范性文件 |
省、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
公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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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违约和违法经营行为证明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
行政许可 |
省、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
《青海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青政办2013第244号)第八条:“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约和违法经营行为的证明”。 |
规范性文件 |
省、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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