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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1-07-27 浏览: 【字体:

附件2

青海省交通运输系统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事项

类型

行政层级

设定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承办单位

开具单位

实施方式

核查方式

1

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省、市州、县级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5.6.19修改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五)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部门规章

交通运输部门

项目招标人、评标委员会

申请人可以选择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现场检查(待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后,可进行部门协助信息共享核查)

2

道路运输车辆检测合格证明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709201932日修订)第二十一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行政法规

交通运输部门

汽车检验检测机构

申请人可以选择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协助核查(信息共享、现场检查)

3

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709201932日修订)第二十一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第二十二条: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行政法规

交通运输部门

公安部门

申请人可以选择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协助核查(信息共享、现场检查)

4

身份证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709201932日修订)第二十二条: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年龄不超过60周岁;

行政法规

交通运输部门

公安部门

申请人可以选择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协助核查(信息共享、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