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服务清单 >> 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首页 >> 服务清单 >> 016003 072e42f9-e220-4e38-86b2-3802ea2fe3b4

青海省水利厅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1-07-27 浏览: 【字体:

青海省水利厅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21年3月29日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层级 设定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承办单位 开具单位 实施方式 核查方式
1 项目备案证明 取水许可 行政许可 省级、市(州)级、县级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60号)第十一条:申请取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三)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行政法规 水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项目的不同,由相应行使层级的相关行政部门开具 申请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协助核查
2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取水许可 行政许可 省级、市(州)级、县级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34号)第十条 《取水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的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
(一)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部门规章 水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项目的不同,由相应行使层级的相关行政部门开具 申请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协助核查
填表人:邹尚军 联系电话:6161004